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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书豪是舒服的眯着眸子,享受着没穿越前,在会所里才有的服务。
这个时代的老婆就是好,天大地大,夫君最大。
只要我说一声喝茶,立刻就有老婆送上刚泡好的香茗。
还一边说,哎呀夫君,茶烫不烫,妾身给你吹吹。
如果我说饿了,也会有人不辞辛劳的给我做各色美食。
这才是男人婚后该有的生活嘛。
不像现代社会,男人不如狗,一边还着车贷,房贷,还要一边照顾老婆的情绪。
那天运气爆炸,直接喜提绿帽子一个。
遇到老实巴交的男人,可能要一辈子给隔壁老王养孩子。
林书豪默默吐槽,他是尝到了封建社会优点的甜头,站在历史的角度上,审视现代婚姻的不足。
都说现在婚姻是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,可这么一分析下来,他觉得,是取了糟粕,去其精华。
妻子该有的柔情顾家体贴矜持一个也没保留下来,高价彩礼,不能三妻四妾,这些恶俗反而延续了下来。
真是人类史上的悲哀。
不过呢,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三好青年,他是很专一的,最记恨那些滥情的人。
这点他自认做的很好,自始至终只喜欢女的,对男的不感兴趣,而且从不滥情,只会多情。
不多时,锦娘拿着一叠衣服走了过来。
经过军营的磨炼,林书豪身体壮实了不少,以前的衣服有些不太合身了。
如今府中虽然不差钱,但也不至于铺张浪费,这些衣服很大一部分都是新衣服,还没来得及穿,锦娘舍不得丢,便拿去修改。
“夫君,这些衣服,都是你以前常穿的,有些地方,妾身做了修改,你快试试合不合身。”
锦娘将衣服放下,从里面抽出一件,递给了林书豪。
林书豪脱掉了身上的长袍,将锦娘递过来的穿在身上,原地转了个圈,大小姐美眸泛着异彩,笑道:“姐姐的手艺果然了得,这衣服可不能让他穿出去,不然,说不定哪天他又带回来一众姐妹。”
锦娘却小嘴一掩,媚笑如丝的看着她道:“这说明夫君有能耐,本事大!”
“还是锦娘最懂我啊,夫君这为数不多的优点,全被你总结出来了,来来来,让夫君好好疼疼!”
锦娘顿时是又羞涩又欣喜又害怕,最后还是半推半就,躺在了林某人的怀里。
看着夫君那得意的眼神,大小姐是无奈摇头,娇声一笑道:“姐姐,你就这么惯着他吧,在这么下去,整个杜府估计也就只有娘亲一人能压住他了。”
夫人压我?那可使不得,这已经不是道德底线的问题了,这可是大乱斗,会被浸猪笼的。
将衣服全都试了一遍,都很合身,大小姐突然想到了什么,莲步轻移,走进里屋,不多时,她手里便多了一件破旧的袍子。
正是当初林书豪初来乍到,穿的那件白色儒袍。
这件袍子对大小姐来说,意义非凡,上面保留着两人相识,相知,到相恋的全过程,女人都是感性动物,即使不缺衣服,这件衣服她也舍不得丢,一直视如珍宝的收着。
“姐姐,你把这件衣服也改一改。”
看着自己这件装备,林书豪也是感慨良多,锦娘将长袍展开,看到上面大大小小的布丁,也是微微一惊。
林书豪却猛然意识到了什么,陡然愣住,目光一下子复杂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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